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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市场的这些问题你应知晓

    信息发布者:s10153997
    2016-12-07 17:26:11    来源:保定日报   转载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水平逐年提高,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人们购房需求得以释放,住房不仅成为普通百姓生活中的大事,更成为关系社会民生的重要问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就市民关心的有关购买商品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题1: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商品房的重中之重是要看所购商品房手续是否齐全。商品房作为特殊商品,必须要手续齐全,经过政府各部门的严格监管,才能确保房子产权明晰,质量合格。商品房预售应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项目设立有售楼部,售楼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加盖有发证机关公章、证书号及发证日期等。在选购商品房时,对项目未公示或不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通过电话及网络的方式查询项目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

        问题2:如何查询商品房项目手续办理情况

        网络查询方式:登录“保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首页中“预售查询”可查询相关开发项目的预售许可信息。电话查询方式:可拨打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预售科电话: 2089548,进行咨询。

        查询项目土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可拨打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电话查询。

        问题3: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子都有哪些风险

        购房者订购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同时,由于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项目预售资金缺乏政府有效监管,购房者资金存在很大风险。

        问题4:保定市违法违规售房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保定市各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使违法成本不断增加,震慑作用明显加强,市场环境逐步向好。同时,保定市房企自律意识加强,企业更注重品牌意识,项目开发建设逐步从追求规模,向追求品质过渡。今年11月,保定市8家大型房企主动响应政府号召,联合公开承诺,对违法违规售房行为说不,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再有,通过媒体的宣传引导,市民购房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选购商品房更多选择手续齐全、品质优良的楼盘,使手续不齐的商品房市场越来越小。

        基于以上情况,目前保定市无证售房的楼盘已明显减少。但是仍存在极少部分企业以“内部认购”、“内部集资”的方式推销所谓商品房。此类售房主要是通过熟人介绍,以不公开的形式完成签属协议及交款流程,以便逃避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管。所定的购房协议大多属于房屋位置不定、价格不定、面积不定、户型不定的“四不”协议。市住建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预购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风险,对于此类名为购房实为集资的行为,市住建局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

        问题5:目前保定市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对违法售房等行为实施零容忍,共检查项目(含售楼部、咨询中心、房产中介)128个,关停手续不全的售楼咨询部16个,制止违法建设8个,拆除售楼咨询部广告及招牌51处,对整改不到位的4个项目给予警告,张贴规范市场秩序通告88处,对违规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先后通过报纸、户外广告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播发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并在所有施工现场、售楼部、咨询中心张贴通告,提醒市民不轻信、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预售活动,杜绝非法交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执法人员进工地、进企业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开发企业的守法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市住建局提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市场的基本原则,即建立制度、狠抓落实、创新手段、闭环管理。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房地产市场与商品房预售现场的两场联动。

        问题6:近期在微信朋友圈传播有关保障房出租出售信息,将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限价商品房按政府限定价格购买后,五年内不准上市转让。任何中介和个人都无权出租和买卖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对于发布保障房出租出售信息,提供经纪服务的房产中介企业,属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违法行为,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依法处罚。

        问题7:近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文件,保定市也出台了相关措施,能否解读一下保定市措施的主要内容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及省相关精神,保定市相继出台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文件。2016年上半年,保定市出台了史上最严的“严八条”措施 。从严格土地供应、严格土地出让制度、严格土地开发建设、严格预售许可制度、严格规范交易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黑名单”制度、严格遵守市场规则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环境,来激发市场各方主体的活力,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保定市商品房交易市场房价稳中有升,交易量稳定增长,各类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秩序有效规范。

        在上半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市政府在10月20日又出台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保政发〔2016〕38号),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企业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文件明确对于此次专项行动,市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行动。由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虚假宣传、无营业执照售房、合同欺诈;由市物价部门严查不明码标价、捂盘惜售;由城管执法部门取缔拆除无证房地产项目户外广告;由市住建部门查处已取得土地、规划手续,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售房问题。对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规划许可就违法售房以及“一房多卖”的行为,文件明确界定为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欢迎市民对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举报。(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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